陕西乾县第一中学语文组:陈森
《窦娥冤》是一部伟大的典型悲剧作品,其中窦娥故事有着悠久的历史,它不仅是关汉卿一个人的心血,也是古代劳动人民的血泪结晶。它反映了元代社会的黑暗,并酣畅淋漓地揭示了元代社会惊心动魄人间惨象。是元代戏剧乃至整个戏曲史上的一颗璀璨的明珠。
先秦两汉“东海孝妇”的传说
其实窦娥故事早在先秦就萌芽了。在《淮南子》中,有一个古老的传说,原文是“庶女叫天,雷电下击,(齐)景公台陨,支体伤折,海水大出。”不过,这段文字极为幽邈难明。在《昭明文选》载梁江淹《诣建平王上书》中,有“庶女告天,振风袭于齐台”之句,即用此典。在该文的唐代李善注文中,引用了一段已佚的《淮南子》许慎注,使我们看到了庶女故事的端倪。“庶女,齐之少寡,无子养姑,姑无男有女,女利母财而杀母,以诬告寡妇,妇不能自解,故冤告天。”这和后来的“东海孝妇”一事极为相似,都是小姑诬杀寡嫂,引起上天变异。
这个传说使很古来的,《淮南子》曾成书于西汉武帝时,但它保存了不少远古和先秦的神话、传说。如《女娲补天》《后羿射日》《共工争帝》等,所载庶女之事,作为先秦传说,当属可信,它也许事我国最早的一个冤狱传说。
在《淮南子》之后,庶女故事衍化成为东海孝妇事,东海孝妇传说并不始于《汉书于定国书》《汉书》的作者班固是东汉明帝时人,而在此一百多年前的西汉,宣帝时的刘向《说苑》就已记载了这一故事:
东海有孝妇,无子,少寡,养其姑甚谨,其姑欲嫁之,终不肯,其姑告邻之人曰:“孝妇养我甚谨,我哀其无子,守寡日久,我老累丁壮奈何?”其后母自经死,母女告吏曰:“孝妇杀我母。”吏捕孝妇,孝妇辞不杀姑,吏欲毒治,孝妇自诬服,具狱以上府,于公以为养姑十年之孝闻,此不杀姑也,太守不听,数争不能得,于是于公辞疾去吏,太守竟杀孝妇。郡中枯旱三年,后太守至,卜求其故,于公曰:“孝妇不当死,前太守强杀之,咎当在此。”于是杀牛祭孝妇冢,太守以下自至焉,天立大雨,岁丰熟,郡中以此益敬重于公。《说苑.贵德》
这段孝妇传说和《淮南子》中的庶女传说相比,情节轮廓一样。显然是有血缘关系的,“孝妇”是由“庶女”蜕变发展而来,但孝妇事磨纯了庶女传说的思想锋芒,也正因如此,它在封建社会才畅行无阻。它强调了孝妇的“孝”,于公的“德”,这就为它的流行开了通行证,但原来庶女传说德基本情节,还是无法涂改德,它仍然保留了原传说德人道主义精神,在“畏天命”的时代,“三年枯旱”,也是可以使统治者惊心了,老百姓仍然可以从自己的角度去欣赏它,这是它继续流传的重要原因。
六朝 唐宋 传说纷纭
六朝 唐宋 是庶女和孝妇传说的极大发展时期,《窦娥冤》故事的形成和这一时期传说的发展,有重要的关系。
晋,干宝《搜神记》所记周青事,颇有价值,《窦娥冤》中血飞白练的情节,在这里初露端倪:
长老传云:孝妇名周青,青将死,车载十支竹竿,以悬五幡。立誓于众曰:“青若有罪,愿死,血当顺下;青若枉死,血当逆流,”既行刑已,其血青黄,绿幡竹而上标,又绿幡而下云。
这就是窦娥冤临行时所说:“我不要半星热血红尘洒,都只在八尺旗枪素练悬”的情节张本。这个情节增添得好,它突出了“冤”字,冲淡了“孝”字,没再给于公搽粉。用“血当逆流”的反常现象,形象地说明是非的颠倒。
孝妇事不光在民间流传,也受到历代朝廷的重视,甚至六朝南齐在修定刑律时,当时的廷尉孔稚珪给皇帝上表,直接把孝妇之事当作典型案例来引用,他说:由于法律成空文,致使“于公哭于边城,孝妇冤于遐外,陛下虽欲宥之,其已血溅九泉矣。”这使我们知道,并不是把孝妇事当作“传说”来看的,而看作是一个朝野咸知的冤狱案例,所以表文里不必介绍详情,连皇上也是熟知的,可见其影响之大,关汉卿选择这个传说,是确有真知灼见的。
总之,六朝,唐,宋,是有关窦娥故事传说的极大发展时期,奇情纷出,变化百端,为窦娥故事的形成,提供了丰富的情节基础。
孝妇传说进入戏曲,《窦娥冤》故事形成
孝妇登上了戏曲舞台,始自元代。戏曲的群众性进一步扩大了传说的影响,孝妇事成为元杂剧的重要题材。但元钟嗣成《录鬼赋》在王实甫的名下,载有《于公高门》一本,全名《厚阴德于公高门》,似以于公为主谱东海孝妇事。曹栋亭本作《东海郡于公高门》,等等很多,但戏名即为“于公”,于公一定要上场并占很大比例的。这便和《窦娥冤的情节有显著不同,他们往往原封不动的去写东海孝妇故事,而只有《窦娥冤》是把传说和元代现实结合起来写成的一部杰出新作。
《窦娥冤》故事渊源于东海孝妇,但它不是传说的戏曲化,两者的关系是蛹蜕化为蝉。作者给传说以新的时代内容,其倾向之鲜明,思想之尖锐,是前代传说集大成者,又是前代传说无法比拟的。
《窦娥冤》的继承与创新
在原孝妇传说中,有三个环节是与《窦娥冤》的形成血肉相联。
一:孝妇(庶女)是人间不幸的化身,她没有亲眷,没丈夫和儿女,没权势钱财,她性格善良而又坚强,总之,是个孤苦卑贱的年轻寡妇。所谓“庶贱之女,齐之寡妇”,“无子不嫁,事姑甚谨”,这是塑造窦娥最早的悲剧形象模式。
二:她本应受到人间的同情与关爱,但却被诬杀了。
三:她的冤愤之情,震动上天,使上天发生巨大变异。
以上就是构成传说的三个骨干情节,也是全部精华所在。它凝聚了可贵的人道主义精神。《窦娥冤》在继承其骨干情节的同时也继承了它的思想精华,从这个意义上讲,《窦娥冤》是历代人民智慧的结晶。另外关汉卿根据元代现实,对原传说进行了改造,使其中人物富有了鲜明的时代特色和社会属性,揭示出了窦娥冤情和悲剧的社会根源。
有关孝妇的所有传说,都把悲剧的起因,归结到诬陷孝妇的小姑身上,这是不够典型,而且缺乏社会意义的。关汉卿洞悉到悲剧发生的社会因素,把悲剧的制造者,改为张驴儿。由于张驴儿是在元代社会条件下产生的,因此便加强了悲剧的社会意义和时代色彩。另外,关汉卿改变了传说中另一人物,即诬杀孝妇的太守。他是悲剧的直接制造者。通过窦娥的控诉,针锋相对地指出:“这都是官吏每无心正法,使百姓有口难言”。因此他笔下的太守桃杌,昏庸贪暴,丑恶之极,从而戳破了粉饰苟政酷刑的假面。
在作者创作的诸多形象中,最成功的即窦娥。这是一个感天动地的悲剧形象。可怜的身世,善良坚强的性格,具有着大胆的反抗精神不仅仅是反抗着自己的遭遇,甚至是整个元代社会。它是关汉卿的创造性在思想上的突出表现,窦娥成为两千年来孝妇传说发展的最高典型。原传说隐含着的人道主义精神在《窦娥冤》中成为锋芒毕露的批判武器。
《窦娥冤》是一部伟大的悲剧作品,其语言,艺术手法等方面还有很多堪称经典的地方。在这里,只是简单地对其故事渊源进行探索,从中可以看出关汉卿对前代文学的吸收与借鉴,从而更好的把握作品本身,更深入地了解作品的思想成就。认识难免肤浅,如有不到之处,敬请指正。